楊冬玲的大部分的手指面臨截指。
8月10日,四川省人民醫(yī)院燒傷科。24歲女孩楊冬玲敲了一下床沿,嘴里囁嚅著“痛得很……”陪伴一旁打盹的母親和妹妹馬上忙碌起來,換下浸血的墊布,搖起床把手,吃力將楊冬玲翻了個身,趴著調成仰躺著。
這一場讓楊冬玲不堪回首的噩夢,降臨在2個月前。一個與她毫不相干的13歲少年,僅僅為了得到她手上的手機,竟將一瓶汽油潑向回家途中的楊冬玲,并掏出打火機點燃……
“曾經(jīng),我恨不得將他千刀萬剮。”這位美麗的女老師說,而今她心中的仇恨已歸于平靜。而縱火者在犯案后次日,因系未成年人放回了家,如今被父親用一根鐵鏈拴在家中。
像這樣殘忍的未成年犯罪案件遠不止這一起,比如重慶10歲小孩電梯摔嬰,再比如廣西13歲少年殺害3人……由此,公眾再次呼吁刑責年齡降低。但對此輿論,法學專家表示,如果“前期預防”還沒到位,降低刑責追究年齡,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一部手機引發(fā)的血案
噩夢
她特重度燒傷,大部分手指面臨截指
聽聞記者到來,全身燒傷的楊冬玲隔著簾子,聲音微弱,“謝謝你們關心。”兩個月來,對來看望她的人,楊冬玲都要這樣表達感謝。
而那個噩夢的晚上,13歲少年本想得到的手機,如今就放在簾子外的桌上。手機里有很多她的照片,漂亮而乖巧,幫她募捐的同學在朋友圈里這樣形容:“她是一位女教師,像天使一樣美麗。”
她萬沒想到,這部手機,竟給她帶來一場災難。6月13日晚上9點左右,身為金川縣毛日鄉(xiāng)中心校老師的楊冬玲剛度完端午假,走在回住處的路上。路經(jīng)縣政府廣場拐進住所院壩時,面前突然沖出來一名少年。毫無防備的楊冬玲被迎面潑了一礦泉水瓶的汽油。她還沒反應過來,少年就點著了手上的打火機……瞬間她就被大火包裹。
當晚,她就被120連續(xù)轉院兩次,最后轉到四川省人民醫(yī)院燒傷科。據(jù)省醫(yī)院醫(yī)生稱,楊冬玲燒傷嚴重,達Ⅲ度標準,被診斷為特重度燒傷。目前已經(jīng)完成了部分植皮手術,面部、頭部創(chuàng)面逐漸愈合,但前胸、后背、大腿、頸部等部位深度燒傷還要經(jīng)歷長時間的抗感染、再植皮修復手術,而她大部分的手指因壞死,將可能截指。
面對路人,13歲的少年如何下得了手?聞此,妹妹楊冬霞拿出手機,“我們有他(少年父親)的號碼,可以打電話問問。”
楊冬霞翻出手機通訊錄,指著一個備注為“方債主”的號碼,“我們不曉得他叫啥子,他們欠我姐姐太多,我就這么存了這個電話。”
究其施暴的原因,警方的調查如下:這個13歲少年是金川縣城一所中學的初一學生,和楊冬玲完全不相干的一個孩子。作案前,他在鄉(xiāng)下看到一輛漏油的三輪車,用礦泉水瓶接了一瓶。因為帶他耍的同伴要借他錢,他就想到了搶劫。當晚正好遇到了楊冬玲,因為擔心反抗,他索性直接潑灑汽油,而這么做的目的,僅僅只是他看到楊手上的蘋果手機,為了搶到這部手機而已。
獨白
痛得死去活來時,真想千刀萬剮了他
對少年而今悲憫“他也可憐”
2014年從眉山師范畢業(yè)后,楊冬玲分配到金川縣毛日鄉(xiāng)中心校當老師。毛日鄉(xiāng)離縣城比較遠,學校師資力量有限,她語文、數(shù)學都要教,帶著幾個班。母親楊成秀說,大女兒特別乖巧懂事,也特別喜歡孩子,從小就是想當一名老師,所以才讀了師范。
說起這場飛來橫禍,楊冬玲告訴記者,“開始的時候,恨透了他。痛得死去活來的時候,真想千刀萬剮了他!”因為她一直想不明白,這個素不相識的少年為什么要害她?
事發(fā)后,楊冬玲漸漸得知,讓自己遭罪的這個孩子的父母早早就離了婚,父親忙于工作也不怎么管他。如今,她更聽說因為犯事,這個少年被父親天天鎖在家里,是用鐵鏈子鎖著。對她而言,早前切齒的恨已逐漸被悲憫取代,“他只是一個孩子,也很可憐。”
對家人:“真的謝謝”伴左右
從轉院省人民醫(yī)院至今,母親楊成秀、妹妹楊冬霞和楊冬玲男友三人便一直照料在楊冬玲床頭,而幾乎每天都有楊冬玲的小學、初中、高中、大專同學前來探望。
擁擠的病房內(nèi),三位親屬幾乎24小時陪護。夜深人靜時,他們在床邊支床歇息,為了省錢,他們連房子都不敢租,也請不起每天150元的護工。楊冬霞告訴記者,她的父親如今也在住院,為了姐姐治傷,全家已花了10多萬,后期還要花很多錢。但無論如何,只希望姐姐能早點好起來。
除了家人,楊冬玲的男友從她入院后,也幾乎一直陪護左右。他是金川的一位老師,前天這位小伙子因為有事回小金老家。對于他們,楊冬玲說“真的謝謝”,至于未來會怎樣,她暫時還不敢去想,只想能早點好起來,還能回到課堂。
對閨蜜:“此情永生不忘”
記者從醫(yī)院了解到,目前楊冬玲醫(yī)療費已花了40多萬元。事發(fā)后,犯事少年父親拿了8萬多,來醫(yī)院探望過一次。而其他的費用,除了楊家自籌的10余萬元,大部分款項是由無數(shù)愛心人士籌集的,特別是她幾位最要好的閨蜜。
在楊冬玲的微信好友里,記者翻出了一位“萍兒姐”,她真名叫王曉萍,楊冬玲在眉山師范的師姐,也是金川縣一名小學老師。
從6月 15 日開始,“萍兒姐”的朋友圈幾乎完全為了自己的閨蜜在“刷屏”,發(fā)布愛心募捐,公布愛心人士截圖,公示愛心款項的賬目,轉發(fā)網(wǎng)上眾籌的鏈接,“哭謝”包括歌手蒲巴甲在內(nèi)眾多愛心捐款者的幫助……記者粗略數(shù)了一下,“萍兒姐”為自己好姐妹在此間發(fā)了近300條微信。
“她(王曉萍)是我好姐姐、好閨蜜。不止她一個,我最要好的幾位閨蜜,我想對她們說,我真的愛你們,此情永生不忘,一定會報答你們。”楊冬玲言說至此難掩激動。
犯事少年父親:鐵鏈拴孩子就怕再犯個大事
10日下午2點多,華西都市報記者給犯事少年的父親方先生撥去了電話。
方電話中說,他正在四處籌錢,能想的辦法都想了。他的兒子害苦了楊冬玲,作為父親,他一直非常愧疚。“我最想對這位女老師說,愧疚得很,畢竟是我的娃害你這么慘。”
他告訴記者,幾年前自己和老婆離婚,孩子先由爺爺奶奶帶著,自己缺乏對孩子的管教。孩子8歲時爺爺去世,此后就經(jīng)常惹是生非,也沒少被他打過。但他怎么也沒想到,兒子竟犯了這么大的事。“當時就感覺天塌了。這些日子,我天天失眠,想自行了斷算了。”
事發(fā)后,公安部門將孩子抓獲,因未滿14周歲,目前這個孩子被要求監(jiān)護人看管在家。方先生的做法是,用鐵鏈子把兒子鎖在屋里,哪都不準去。但讓他懊惱的是,孩子心里怎么想的,猜不透,想不通。而他自己最怕的是,孩子萬一又跑了,再犯一個天大的事來。
低齡重罪引發(fā)的追問
包括這起縱火傷人案,未成年人犯罪,常常引來輿論熱議。
我國刑法規(guī)定,不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很多網(wǎng)友指出,如今10來歲的小孩發(fā)育早早成熟,所做所為甚至和成年人無異,實施犯罪行為的后果往往一樣嚴重,卻得不到應有的懲處。甚至,“未成年”成為肆意侵犯他人生命權而逃避法律追究的“護身符”,使得類似的未成年嚴重犯罪此起彼伏……
就此,法學專家提出了相應的看法。
單純刑責降齡涉及問題復雜
律師趙輝:“前期預防”不可因果顛倒
“現(xiàn)在社會上,要求刑責降齡很強烈。主要是這兩年未成年惡性犯罪受關注的越來越多。”從事多年未成年法律援助與研究的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輝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
趙輝說,前一段時間最高檢也曾做了這方面的調研,但目前單純降低刑責年齡幾乎不可能,因為這涉及的問題很復雜。
趙輝辦理過很多未成年犯罪案件。她發(fā)現(xiàn),很多孩子走向犯罪道路,和成年人的失職有極大關系。比如家長極端不負責、無能力監(jiān)管,孩子早早輟學、流入社會,接觸模仿不良行為,而所有問題集中到孩子身上,就容易造成極端個案。這起13歲小孩的犯罪行為,也是類似的情況,他既嚴重危害了他人,自己其實也是不良環(huán)境的受害者。
“現(xiàn)在刑法規(guī)定,雖然對他不制裁,但不等于不處理,比如通過收容教育或送專門的管制學校等方式。”趙輝認為,由于預防未成年犯罪法缺少具體的幫教處罰措施,使得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期干預和矯正仍不足,“前期預防”還遠遠沒做到位。“前期預防”還沒做好,就盲目降低刑責年齡,解決不了問題,也顛倒了因果關系。
教授王建平:民責降齡已是趨勢 意義重大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建平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法律上行為人責任分為三個層次,即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在刑責年齡這方面,我國刑法長期規(guī)定是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滿14周歲犯幾大類重大的犯罪行為,要部分承擔刑事責任。這個是刑法長期以來的規(guī)定,目前應該不會有大的改動和調整。同樣的,法律上對行政責任年齡,未來也不會有太大改變。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義務教育法等規(guī)定,接受教育是6周歲左右,就開始有一定的行政責任承擔能力,未成年前監(jiān)護人對他們有身體、身心、安全以及預防犯罪的責任。
王建平說,但在民事責任方面,目前已經(jīng)有了比較明顯的降齡趨勢。目前民事責任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是10周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責任能力,10到18周歲承擔部分責任能力,18周歲以上承擔完全責任能力。上月初,全國人大發(fā)布民法典總則草案的征求意見,里面就規(guī)定,將民事責任能力年齡從10周歲降到6周歲。雖然目前并未生效,但說明一個趨勢,即降低未成年人的民事責任年齡。這就意味著生效后,從上小學開始,他就有了部分民事行為能力。我們的觀念也要跟著改變,比如孩子在校園發(fā)生沖突,以前家長更多是要求學校承擔多少責任,今后學校責任就相應減小,學生自己有辨別能力,也要承擔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