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家住重慶九龍坡區(qū),兒子小胡13歲,正在讀初中一年級,成績一直不錯。前幾天,張女士突然被兒子的班主任叫到學(xué)校,告知其小胡與同班的一名女同學(xué)早戀,兩人平時以“老公老婆”互相稱呼,影響很不好。
這讓張女士十分吃驚,由于兒子一直都很乖,自己從來沒想過孩子會早戀,而且還這么露骨。憤怒之下,張女士回家將兒子狠狠地教育了一頓,并告知兒子,必須與對方“分手”。
隨后的幾天,小胡一直默默不語,直到去年12月28日上午,小胡突然不見了蹤影,任何人打電話都不接。當(dāng)日下午6時30分許,張女士來到派出所報警。第二天中午,民警終于將小胡找到。
小胡告訴民警,這確實(shí)是他的初戀,在被班主任教育和母親“勒令”分手后,他心里覺得很受傷,一時心情不好,這才想著離家出走,但其實(shí)并沒有想走多遠(yuǎn)。晚上就在小區(qū)的躺椅上睡著了,后來被小區(qū)保安發(fā)現(xiàn),這才離開了小區(qū)。
針對此事,重慶明亮心里咨詢所所長邱駟表示,早戀并不是什么洪水猛獸,正相反,早戀在孩子的記憶中,都可能是十分珍貴的回憶,如果這份回憶是被野蠻撕碎的,那將給孩子今后的成長帶來很不好的影響。
“早戀,往往都是情竇初開的初戀,這無疑是美好的回憶。”邱所長認(rèn)為,對于這份感情,特別是針對男孩來說,應(yīng)該用責(zé)任和未來等因素來指導(dǎo)孩子,讓孩子能夠認(rèn)識到年幼時的感情并不成熟,需要埋藏在心底,這樣孩子也會變得成熟,而不是用野蠻的教育干涉甚至直接辱罵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