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民辦教育促進法》和部、省、市等文件要求,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成都市原登記為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性質的現有民辦學校將在2020年12月31日前作出選擇,是否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怎樣申請、如何辦理?近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fā)《關于現有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工作的通知》,指導和推進全市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工作。
全文分為適用范圍、辦理程序、清算要求、分立要求等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本通知適用于2017年9月1日前經教育審批部門批準在成都市設立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性質的中小學、幼兒園、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下簡稱現有民辦學校);
第二部分明確提交申請的時限和部門,分類規(guī)定選擇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和選擇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辦理流程。
第四部分明確完全中學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現有民辦學校,高中階段選擇為營利性的處置辦法;
第五部分明確現有民辦學?杀A粼痔枴s譽稱號、獎勵和等級,連鎖培訓機構教學點非轉營同步免登記的操作辦法。
通知在全國率先印發(fā)了部門兼容的民辦學校章程參考模板,改變了過去各地因《民辦教育促進法》《公司法》《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三個部門分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有關最高決策機構及其構成、權責和注銷流程等條款的不同規(guī)定導致章程的相應條款互不認同的困境,增加了黨建、校長任職條件及權責、資產管理、風險管控等條款,進一步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促進全市民辦教育健康規(guī)范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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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如何選擇分類登記,三部門印發(f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