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黨組印發(fā)《關于加強內部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若干措施》,就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組織領導、責任體系、強化監(jiān)督、綜合運用、成效保障等方面提出系列舉措,作出詳細規(guī)定,從制度層面推動以巡視整改促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破解深層次矛盾,為保障巡視整改成效、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撐。
教育部黨組將通過輔導培訓、座談交流、答記者問等形式推動直屬教育系統(tǒng)全面學習《措施》內容、領會《措施》精神,通過工作調研、督導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措施》落實情況的指導督促,探索以案例征集、專題研究等形式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推動以例促改、以例促建、以例促治。
教育部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措施》從三方面對保障巡視整改成效提出了具體要求:公開整改情況,要求被巡視黨組織積極回應干部群眾關切,按時向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開展整改評估,明確建立巡視整改評估機制,對評估發(fā)現(xiàn)的突出問題,督促被巡視黨組織限期整改;嚴格問責追責,強調對組織領導巡視整改不力,落實巡視整改要求走過場、不到位,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的,或未按要求推動巡視整改監(jiān)督、促進巡視成果共享運用的,及時約談提醒被巡視黨組織及相關責任單位的負責同志,對造成重大影響、嚴重后果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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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巡視整改,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