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絡配圖
華商報訊 “班主任說,那兒有網(wǎng)吧、健身房,每天的工作也很輕松,一個月還會給3000元工資。去了才發(fā)現(xiàn),每天從早到晚組裝燈泡,并沒有工資……”昨日下午,說起自己的遭遇,15歲的李丁認為學校欺騙了他們。
學生投訴:
說是“社會實踐”
去了每天只組裝燈泡
李丁(化名)今年15歲,是西安技師學院的一年級學生。“11月14日,班主任說,大家都不是‘富二代’,要出去工作鍛煉自己。”昨日,李丁告訴華商報記者,“班主任說工作地點有網(wǎng)吧,許多喜歡上網(wǎng)的同學就都報名了,說那兒有健身房,一些喜歡健身的同學也報名了,最后班里39個同學,38個都報名了。”
“她說的條件很誘人,但是對工資方面說的比較含糊,一會兒說一小時18元,一會兒說一天100元,后面又說一個月3000元。”李丁說,38個同學給班主任交了包括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照片等資料。11月15日,一行人就坐著大巴車去了浙江嘉興。
根據(jù)李丁提供的地址信息,記者看到,這家工廠名為“生迪光電科技公司”,網(wǎng)上查詢得知,這是一家專業(yè)生產(chǎn)新型光源的民營企業(yè)。
“到了工廠之后,老師把16歲同學的身份證發(fā)給我們,讓我們拍照并記住身份信息,如果有工廠的工作人員問起年齡,就按16歲的身份信息說。”隨后,李丁和其他同學就被安排開始工作,“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只干一件事,就是組裝燈泡。”李丁說,“說是中間有1小時吃飯時間,但實際上只有十幾分鐘,然后就要接著干活了。”
一周后,一些同學不想干了,想回西安,遭到了拒絕。“我們的身份證都被收走了,沒辦法買票,因為保管身份證的是我們的班主任。我們幾個交了350元去程車票和被褥費后回來了,其他班的學生想走是拿不回身份證的,得干滿3個月。”李丁說。
校方回應:
確有個別學生未滿16歲
學生并沒有工資
昨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仍在浙江嘉興的李丁的班主任趙老師,“這是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學生的專業(yè)不掛鉤,主要是鍛煉他們的動手能力,感受社會的競爭壓力。”趙老師說,“就是類似夏令營一樣的活動,一周到半個月的時間,現(xiàn)在已經(jīng)陸續(xù)讓一些學生返回學校了,只要學生想回去,隨時都會安排車的,沒有強制要求干滿3個月,一些學生和家長可能有誤解。”
對于有家長反映學生年齡較小的問題,趙老師表示,所有的學生都是滿16周歲的,“身份證確實是由老師保管的,因為擔心學生自己帶著會弄丟。”
對于學生反映每天需要在工廠內(nèi)工作近12小時的情況,昨日下午,自稱西安技師學院就業(yè)辦的一位王老師稱,“這是學校和用人單位合作進行的‘工學交替’活動,上午正常上課,下午進行實操練習。”他表示,這次參加活動的180多個學生都是滿16周歲的,當記者說到已經(jīng)掌握部分學生并未年滿16周歲時,王老師隨即又改口稱,也有20多個學生是15歲,但給15歲的學生發(fā)16歲身份證的現(xiàn)象不存在。
“表現(xiàn)較好的孩子,廠里面會以補助的形式給予獎勵,但是全部學生都是沒有工資的。”王老師說,在從學校出發(fā)前就給學生都說清楚了沒有工資,“所有學生的身份證都在學生自己手里,此次實踐活動時間是1個月到3個月。”
昨晚,華商報記者未聯(lián)系到主管部門,西安技師學院安排學生們“工學交替”活動是否合理,華商報將持續(xù)關(guān)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