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山東青島一女高中生在網上發(fā)帖稱,12月9日晚,她的班主任鄭某某酒后查寢時對她進行猥褻。
16日,該女生曬出一份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鄭某某猥褻的違法行為成立,決定給予鄭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報道,17日,記者從涉事的青島市即墨區(qū)實驗高中辦公室了解到,“下一步紀委將介入,學校會依法依規(guī)對老師進行處分!
班主任酒后查寢時猥褻女生
發(fā)帖網友表示,自己是一名高三學生,就讀于青島市即墨區(qū)實驗高中,學校實行寄宿制,自己和另一名同學住一間寢室。12月9日,走讀的室友回家,她一人在寢室。當天22時40分許,班主任鄭某某酒后查寢,在她寢室對她說“男人都是壞人”之類的話,還用手摸她的臉,對她進行摟抱。
“宿舍阿姨似乎聽到我的寢室傳出聲響,來到我宿舍門口,并把離著最近的走廊燈打開,把他嚇了一跳,他松開我落荒而逃!痹撆谖闹袑懙。
之后,該女生又發(fā)帖稱,事發(fā)后,她連續(xù)幾天神不守舍,渾渾噩噩,并且找了家人求助。但學校搪塞她和家人,給出了三個理由:一是怕耽誤其他學生高考,目前不能將鄭某某開除;二是不能將這件事坦白給鄭的妻子,鄭的妻子在該校擔任生物老師,并且家屬也是無辜的一方;第三個理由是要顧及鄭某某的社會形象和抗壓能力,這個事一旦公之于眾,他承受不了壓力去自殺怎么辦。
班主任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16日,該女生曬出一份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提到,違法行為人鄭某某,52歲。12月9日22時30分許,鄭某某在青島市即墨區(qū)實驗高中宿舍,趁房間無其他人在場情況下,用手撫摸女學生臉部,并對其進行摟抱,將嘴貼在其耳朵上等方式進行猥褻。以上事實有受害人陳述,證人證言,違法嫌疑人的陳述和申辯等證據證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綜上所述,鄭某某的猥褻違法行為成立。根據相關法規(guī),決定給予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17日,記者聯(lián)系了青島市即墨區(qū)實驗高中辦公室,工作人員稱,鄭某某猥褻女學生情況屬實!斑@個事情發(fā)生以來,學校就積極介入。警方也介入處理了,昨天結果已經出來了,說是行政拘留10天。教育局也有介入。下一步紀委將介入,學校會依法依規(guī)對老師進行處分。”
對方還提到,“涉事老師接下來是否還會留校任職,需學校處理結果出來后才能知道。”記者詢問為何男老師晚上可前往女生宿舍查寢,工作人員稱“這個涉及到老師和學生的隱私,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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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猥褻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