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2017年青神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中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2017年青神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中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和參考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shù)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7月19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三、資格復審地點
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務員管理股320室(地址:青神縣青衣大道298號,咨詢電話:028-38816634)。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同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要提供相應的證明和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2)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證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證件和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按公告的時間到場,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38816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