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qū)一名9歲女童被人殺害后藏尸山中。當地村民稱嫌犯疑為累犯,多位村民聯(lián)合簽名并按指印希望嚴懲嫌犯。
湯泉鎮(zhèn)一位村民劉強(化名)5月9日上午告訴記者,嫌疑人單某某疑為累犯,此前曾兩次入獄。鎮(zhèn)上人知道單某某再犯案件后,聯(lián)合簽字并按指印,希望嫌疑人能得到嚴懲。
當地村民聯(lián)合簽字按指印,希望嫌疑人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受訪者供圖
多名村民的說法和上述村民一致。
家住南京市浦口區(qū)湯泉鎮(zhèn)泉東村的張莉(化名)5月9日上午11點多告訴澎湃新聞,自己和嫌疑人家都住在泉東村。嫌疑人約30多歲。該村民偶爾路過嫌疑人家門口時,會聽到有狗叫聲,但她從未見到嫌疑人及其他家人,“大門一直都是關著的,很神秘。”
張莉及多名村名坦言,得知此事后,都感到后怕,家有女孩的父母不敢讓孩子單獨出門。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南京公安局浦口分局湯泉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員9日告訴記者,當地一名9歲女童被殺害事件的嫌疑人已被抓獲。浦口區(qū)湯泉街道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同日向澎湃透露,嫌疑人系浦口區(qū)居民,與被害女童此前無任何關系。嫌疑人系南京市浦口區(qū)湯泉鎮(zhèn)的居民。
多人向記者證實了單某某的全名單XX。
記者檢索裁判文書網發(fā)現,僅1份裁判文書與單XX有關。2015年12月8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單XX犯強奸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罪犯單XX曾因犯強奸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1月22日刑滿釋放;隨后,單XX又犯強奸罪,被南京市浦口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刑期自2013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止。該犯系累犯。
前述裁定書稱,江蘇省宜興監(jiān)獄于2015年10月28日提出對單XX的減刑建議書,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單XX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但其系累犯,應酌情予以減刑;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對罪犯單XX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減刑后,單XX的刑期至2015年12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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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女童遭奸殺,9歲女童遭奸殺,上百村民聯(lián)名求嚴懲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