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報道了寧夏銀川三所民辦初中違法收取高額擇校費用的事件。報道中提到,2018年,當地三所民辦初中在招生時,以“贊助費”等名義,向部分學生收取了1-10萬元不等的高額擇校費用,累計超過700萬元。報道一經播出,引起了當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近日,針對三家民辦教育機構存在自立收費項目,收取與入學掛鉤“贊助費”的價格違法行為,銀川市物價局在責令學校退還違法所得的基礎上,又做出了共計罰款250萬元的決定。那么,這次處罰的依據是什么?今后又該如何避免學校違法收費的事件再次發(fā)生?
學校提供的愛心捐贈統(tǒng)計表
三所學校沒有開具任何收費憑據 學校負責人:費用是“愛心人士”捐款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育廳發(fā)布的數據顯示,目前銀川市共有初中學校21所,其中公辦學校18所、民辦3所。2018年,銀川市城區(qū)初中畢業(yè)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約58%,而3所民辦初中的升學率高達87.3%,其中升入重點高中比例約為62.1%,遠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也正因為如此,近年來,不少當地家長都把這三所民辦初中當做孩子小升初的首選目標。
家長1:“景博、英才。”
家長2:“一些比較高端一點的吧,我覺得像英才、景博這些學校。”
這三所民辦初中分別是銀川景博學校、銀川英才學校和銀川外國語實驗學校,據了解,這三所學校最初都是由銀川當地三所著名的高級中學與社會資本聯合創(chuàng)辦,自2014年起,3所公辦高中已經相繼退出了辦學。中國之聲此前的報道中提到,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留住優(yōu)秀教師,保證學校升學率和優(yōu)生比例,學校以接受“愛心人士”捐款等方式,收取了部分學生擇校費用。對此,學校負責人解釋道:“社會愛心人士的(捐款),(每人)2-3萬,這個費用我們主要來改善老師的工資和待遇。”
銀川英才學校運動場
根據銀川市物價局近日公布的調查結果,三所學校均在2018年秋季招收七年級學生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收取“贊助費”,其中銀川外國語實驗學校向57名學生家長收取327萬元;銀川英才學校向32名學生家長收取153萬元;銀川景博學校向30名學生家長收取232萬元。那么,這些數字從何而來?由于當初收費時三所學校并沒有開具任何憑據,且沒有正常入財務賬,給核查帶來困難,所以此次數據是由學校方面主動提供的,銀川市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局長張革表示:“學校主動的提供了收費的對象、金額以及詳細名單。然后,我們就根據這些,要求逐一清退。”
對學校提供的這些收費明細及學生和家長信息,物價部門逐一進行了核實。
張革:“對學生、家長逐一的打電話進行核實,包括是在冊的、不在冊的,都逐一進行回訪,打電話核實,讓家長都寫了確認書。”
物價局局長張革
物價局:將不定期去學校巡視 避免學校違法收費現象再次發(fā)生
此外,張革告訴記者,在落實-違法收取的金額后,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價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物價部門分別對銀川外國語實驗學校、銀川景博學校、銀川英才學校分別處以120萬元、80萬元和50萬元,共計250萬元罰款,并責令退還全部“贊助費”。三所學校均由于違法情節(jié)較重,根據《規(guī)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guī)定》,各有三項從重處罰情節(jié),包括違法收費被媒體曝光,價格違法行為社會影響較大以及還有學校拒不按規(guī)定按期退還消費者多付價款,違反了15日內退款義務的要求等。因此,銀川市物價局依法做出上述行政處罰,并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張革表示:“有一種情節(jié)算一種情節(jié),我們是嚴格按照《若干規(guī)定》標準來頂格處理。”
物價部門已經要求學校今后在收費時必須進行公示,不得收取任何公示以外的費用。物價部門將不定期去學校巡視,避免學校違法收費現象再次發(fā)生。張革說道:“在每年招生前后,我們還要去做一些巡視,了解一下情況,及早進行監(jiān)管,避免再發(fā)生類似的問題。”
銀川一民辦初中正在上課
專家:要考慮到受教育者的差異化選擇 但不能以此來盈利
對此,寧夏教育廳近期也印發(fā)了《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對全區(qū)義務教育學校,尤其是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民辦學校是否存在收取“贊助費”現象。下一步,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民辦教育的監(jiān)管力度,寧夏教育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處長馬麗介紹:“我們將嚴格落實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學校,加強對民辦學校收費工作的檢查匯,我們初步考慮協調有關部門,把民辦學校收費做為一個檢查工作的重點,推動建立一個經常性的檢查機制。”
其實,所謂的擇校費或者說贊助費的現象,不僅僅只發(fā)生在銀川,全國各地都有類似情況。國家有關部門應當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管理,避免義務教育變?yōu)楦呤召M教育,教育專家熊丙奇建議:“考慮到受教育者的差異化選擇,義務教育也允許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的存在。但是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它只能是非營利性質的學校,不能以此來營利,作為一個賺錢的途徑。”